邹城:分级分类考核 激发干部队伍活力
□杜强
近年来,我市着眼于解决干部考核区分度不高的问题,坚持分级分类量化管理,创新实施干部绩效“大排名”,打破传统“二八定律”,在有效整治“侧卧式”“躺平式”干部的同时,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。
领导干部“横向排”,牵住事业发展“牛鼻子”。领导干部是推动事业发展的“关键少数”,我市建立了“三定两比一排名”考核机制。以领导干部分工为依据,定职责、定任务、定目标,既看全市排名,又看位次进退,把“两比”成效量化为分数、转化为排名。在镇(街)开展同职位领导干部大排名,在市直部门单位分系统开展领导干部大排名,实现了市直部门同类别干部可比较,镇(街)同职位科级干部能排名,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长足发展。
单位职工“纵向排”,凝聚干事创业“向心力”。立足县级层面公务员事业“多头考核”“标准不一”的现实问题,我市坚持系统思维,打破身份限制,建立统一的考核制度。既全面考核“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”情况,又突出履职尽责、作风转变、工作创新等考核重点。考核组织实施上,结合科室工作实绩和个人现实表现,结合多维度评价综合确定考核结果,实现单位内部人员的分档和排名,考出了压力、排出了动力,凝聚了单位内部工作合力。
结果运用“三挂钩”,树牢以绩择人“风向标”。奖惩分明才能彰显公平、激发干劲。我市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,把“大排名”运用到干部管理的“全链条”上,做到“三挂钩”。与评先树优挂钩,在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确定上,不再区分公务员事业人员,原则上从考核排名前30%的人员中产生。与干部使用挂钩,对绩效考核排在前30%的干部,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,对排在同职位末位的干部,次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。与物质奖励挂钩,根据干部绩效排名,对年度考核奖金实行差异化分配,差距不低于20%,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,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。